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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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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会前学法制度

时间:2021-03-31 00:00:004   点击:

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,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、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,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和省、市会前学法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第二条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,牢固树立法治观念,增强法律素养,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、依法履职、依法管理、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,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。

第三条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学法,应坚持学以致用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,以个人自学为主,把学法内容和学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,增强学习的经常性、自觉性和实践性。

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会前指党委会、支委会等会议。

第五条 会前学法主要采取专题辅导、专题讲座、以案学法、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。党委会会前学法每学年不少于10次,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;支委会会前学法每学年不少于4次,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。专题学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组织。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,可适时调整学法内容和次数。

第六条 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:

(一)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;

(二)实施依法治国方略,推进依法治校、依法治教的基本理论,突出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职业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;

(三)党建、廉政、保密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;

(四)规范高校办学行为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;

(五)与学院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
(六)国家、省、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
(七)其它需要学习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
第七条 会前学法由主持会议的领导或其委托的其他领导主持。会前学法由有关负责同志领学或主讲,也可邀请学院法律顾问及专家学者、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等进行讲授。领学或主讲人员要围绕学法主题,精心准备讲授内容,做到既有理论深度,又与学院实际工作紧密联系,确保学法实效。

第八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前学法的组织工作,负责拟订党委会年度学法计划。各党总支按照学院年度学法计划抓好支委会的学法,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督查,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中。

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